毕业生档案接收、转移
服务对象为持报到证的国家计划内毕业生,毕业生档案保管费毕业后两年内免收,超过两年按120元/人·次收取,档案转移费用自理。
地址:县政府大楼6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:5822730